
一、夫妻共同财产用了的怎么算
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。一方正常合理地使用共同财产,无需特别计算,比如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销、子女教育等,这是被法律认可的正当用途。
但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,擅自处分数额较大的共同财产,如私自售卖共同房产、车辆等,这种处分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效力待定。若另一方不予追认,该处分行为可能无效。受让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除外,此时未同意的一方可要求擅自处分方赔偿损失。若一方恶意转移、挥霍共同财产,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,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
二、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工资收入的
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、奖金、劳务报酬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
一般而言,工资收入的认定以实际发放时间为准。比如,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一方在某月份的工资,即便次月发放,也属于该婚姻期间的夫妻共同财产。
确定工资收入范围时,基本工资、绩效工资、奖金、津贴补贴等都涵盖在内。奖金通常包括月度奖、季度奖、年终奖等。
判断工资收入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,关键看取得时间是否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。若一方在婚前工作,婚后才发放的工资,婚前工作对应的部分通常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婚后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则属于。具体认定时,需结合工资发放记录、工作考勤等证据综合判断。
三、夫妻共同财产现金花了怎么提供证明
若要证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现金已花用,可从以下方面着手:首先,收集消费凭证,如购物发票、交易小票、转账记录等,这些能直接体现现金支出的去向及用途。其次,保留相关合同,比如购买房产、车辆的合同,或服务消费合同等,证明因履行合同产生了现金支出。再者,对于一些大额消费的支付记录,如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装修款等,可作为证据。还可以提供消费时的证人证言,若有旁人见证消费过程更好。另外,整理家庭账本、消费清单等自制记录,虽证明力相对较弱,但能辅助说明现金流向。将这些证据妥善保存并整理,形成完整的证据链,以证明现金已合理花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