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服务热线:
网站公告:
诚信为本
当前位置:首页 >
广州市婚姻调查;婚前配送的钱属共同财产吗
添加时间:2026-02-07    来自:admin

一、婚前配送的钱属共同财产吗


婚前配送的钱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视情况而定。


若该笔钱是明确赠与一方个人的,比如明确表示是给女方个人的彩礼等,根据《民法典》规定,这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。


但如果是在婚前给付,没有明确表明是赠与一方,且是基于双方结婚这一事实而给付的,有可能被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,在离婚时可能会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。比如一些大额的婚前给付,主要是为了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所用等情况。所以关键在于该笔钱的给付性质及相关证据证明情况,以此来准确判断其财产归属。


二、婚前配送的房产是否也算共同财产


婚前配送的房产一般不算夫妻共同财产。依据《民法典》,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。若房产是婚前一方受赠所得,且登记在受赠方名下,通常认定为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。


不过存在特殊情况,若双方有书面约定该婚前房产为夫妻共同所有,那么按照约定,此房产会成为夫妻共同财产。另外,若婚后对房产进行了加名等行为,也可能使房产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。


三、婚前配送房产在离婚时分割有何法律规定


婚前配送房产离婚时分割依具体情形而定:若一方婚前受赠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,属婚前个人财产,离婚时不分割。如男方婚前获父母赠与房产并完成登记,离婚时女方无权分。


若婚前一方受赠房产,婚后加另一方名字,视为赠与,属夫妻共同财产,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,但法院也会考虑出资、婚姻时长等因素。


若婚前双方父母出资购买,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,离婚时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按份共有,但有约定除外。